教务处

  • 通知公告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对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进行网上公示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高〔200841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关于对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

进行网上公示的通知》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对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进行网上公示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126)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对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

名师奖候选人进行网上公示的通知》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教育  高校  教学  转发  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7月1日印发

 

(共印81份)

教育部司局函件

关于对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

进行网上公示的通知

 

教高司函 [2008]1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53号)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的工作已于5月30日结束。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保证评选表彰工作的公开、公正,经研究,现对罗立胜等180名候选人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自2008年6月14日至7月13日。候选人名单可在“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网站http://msj.zlgc.edu.cn中点击“候选人公示”(或登陆质量工程网站http://www.zlgc.edu.cn,点击质量工程项目列表中的“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评选与表彰”)。

  公示期间,如对候选人有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或自报真实姓名。

  联系单位: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财经政法与管理教育处,联系人:金星,联系电话:010-66097814,传真:010-66097859,联系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邮政编码:100816Emailgaojs_cfc@moe.edu.cn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将本通知转发各有关高等学校。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