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训中心、保卫处、物业管理部门及全体学生:
为满足学生课外学习、创作需求,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本学期伟德在已有公共自修教室的基础上,请各学院为学生安排了专业自修教室。具体安排如下:
| 序号 | 自修教室性质 | 开放教室号 | 开放对象 | 开放时间 | 备注 |
| 1 | 公共自修教室 | 四号楼110 | 本校全体学生 | 周一至周五 16:30—22:00 周六、周日 8:30—22:00 | (1)四号楼公共自修教室,根据自修学生的人数,可调整开放数量; (2)教室使用遵从上课、讲座类教学优先原则,公共自修教室若临时有课程安排,则由物业管理人员开放临近教室,以作学生自修之用。 |
| 2 | 公共自修教室 | 四号楼112 | 本校全体学生 | ||
| 3 | 设计学院专业自修教室 | 一号楼北105 | 设计学院学生 | ||
| 4 | 设计学院专业自修教室 | 一号楼北511 | 设计学院学生 | ||
| 5 | 数码传媒学院专业自修教室 | 二号楼南302 | 数码传媒学院学生 | ||
| 6 | 时尚设计学院专业自修教室 | 二号楼北238 | 时尚设计学院学生 | ||
| 7 | 美术学院专业自修教室 | 四号楼508-1 | 美术学院学生 | ||
| 8 | 传播演艺学院专业自修教室 | 二号楼北333 | 传播演艺学院学生 |
注意事项
1、请学生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在教室内喧哗,保持教室的安静、整洁和设施完好。
2、请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做好自修教室的管理工作。
3、请保卫部门协助加强夜间的学生安全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09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