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通知
教通【11121】002
关于补(缓)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相关学生:
一、补考申请安排:
n 本学期补考申请时间:8月31日凌晨至9月2日23:59分;
n 补考申请方式:(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请;
n 补考申请条件:正常考试不合格(缺考者、考试作弊违纪者无资格);
n 如未在规定申请时间内进行网上申请,视为放弃补考资格;
n 上学期已申请缓考者,无需网上申请,系统自动安排,缓考时间同补考时间;如未准时参加考试,视作缺考处理。
n 非卷面类考核课程,无补考安排(具体考核类型请向各学院查询)
n 本学期学院将有所调整,各学院学生仍然按照自己所属学院进行申请补缓考
二、各门课程补(缓)考时间安排:
n 基础部公共课程的补(缓)考时间为9月3日、4日;
n 学院专业课程的补(缓)考时间原则同上,若时间有冲突,应安排在开学第一周内完成;
n 9月1日下班前请各教学部门将补(缓)考安排情况报教务处。
三、补(缓)考课程成绩:
所有补(缓)考课程成绩须在开学第一周内(9月9日前)登录教学管理系统,同时将正式成绩单交教务处备案。因补(缓)考成绩登录系统后直接发布,所以请各教学部门教学负责人务必审核后再做系统登录。
请各学院、部门严格按照以上时间安排,做好补(缓)考工作,并及时通知到每位教师和所有学生。
谢谢配合!
教务处
2011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