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沪教委科[2018]第47号)的要求,2018年度上海市晨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有关学院、部门、中心根据项目的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教师申报。现将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及条件:
1、晨光计划的资助对象是: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本市高校在编在岗教师。
2、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12-36个月。
3、经费额度: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万元。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书一律请使用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的《上海市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
2、申请书填写前请先学习上海市晨光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填写后用A4纸打印、复印,在左侧装订。
3、申请书中第八项内容“申请者承诺”请申请者认真阅读,并亲笔签名。
4、请将申报书(一式六份)11月8日前交至科研部,电子版本发送至leafluxinye@163.com;
三、申报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科研部联系。
科研部
2018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