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与学术发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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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2018年度晨光计划校内申报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门、中心: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沪教委科[2018]47号)的要求,2018年度上海市晨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有关学院、部门、中心根据项目的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教师申报。现将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及条件:

1、晨光计划的资助对象是:30周岁以下(19881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本市高校在编在岗教师。

2、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12-36个月。

3、经费额度: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万元。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书一律请使用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的《上海市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

2、申请书填写前请先学习上海市晨光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填写后用A4纸打印、复印,在左侧装订。

3、申请书中第八项内容申请者承诺请申请者认真阅读,并亲笔签名。

4、请将申报书(一式六份)11月8日前交至科研部,电子版本发送至leafluxinye@163.com;

三、申报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科研部联系。

                                   

                                     科研部

  2018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