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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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统考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统考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期末临近,请大家认真复习,准备迎接考试。参照校历安排,本学期第19周为考试周,期末统考课程考试时间为:1月15-17日。

            

具体课程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见附件。

注意事项

1、考生可在本人的教务管理系统上查询统考课程考试的安排情况。特别说明:本学期开始考试安排登录系统进行查询!

   

   

2、考试务必带好考试证件(学生证或一卡通),电子版证件(虚拟卡)不可作为考生入场依据;

3、考生开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查,并做缺考处理,请考生做好考前准备;

4、遵守考场纪律,尊重监考教师;

5、如因突发疾病、突发事故等因素而不能参加考试,需按照学校缓考管理规定,于开考前提出缓考申请。

6、各学院专业课程结课时间跨度大,考试形式不一,部分课程已经完成考核,未公示课程考核安排请咨询所在学院。

7、若期末考核不合格,考生可在成绩发布后,通过教学管理系统申请补考,补考时间及安排另行发布。

 

教务处

2024年1月8日

 

附件: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统考课程考试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