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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专业辅修

2014年华东政法大学 跨校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招生一览表


 

2014华东政法大学

跨校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招生一览表

 

开设学校

专业名称

开设校区

开课时间

学科

类别

每学分

收费

计划

招生人数

华东政法大学

法学

松江校区

周一晚、周三晚、周日全天

法学

162

 

 

 

 

 

 

 

 

 

 

 

 

 

 

 

 

 

 

 

 

 

 

 

 

 

 

 

 

 



 






华东政法大学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学计划

法学

开设学校:华东政法大学   专业名称:法学         开设校区:松江校区

1、教学目标:

通过本专业核心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我国主要法律基础知识,具备从事法律工作的基本能力,并能为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奠定基础。学分要求:60学分

1、 修读要求:主修专业学有余力,对法学感兴趣的学生

2、 招生人数:130

3  开班时间:2014年秋季

4  上课时间:周一晚上、周三晚上、周日白天全天

5  收费标准: 162/学分

6、 教学计划:

序号

课 程 名 称

课程代码

学分

学时

各 学 期 周 学 时

备注

 

 

1

法理学

F102013

3

48

3

 

 

2

宪法学

F102023

3

48

3

 

 

3

中国法制史

F102033

3

48

3

 

 

4

刑法学Ⅰ

F102043

3

48

3

 

 

5

刑法学Ⅱ

F102053

3

48

3

 

 

6

刑事诉讼法学 

F102064

4

64

4

 

 

7

民法学Ⅰ

F102074

4

64

4

 

 

8

民法学Ⅱ

F102083

3

48

3

 

 

9

知识产权法学

F110012

2

32

2

 

 

10

民事诉讼法学

F102094

4

64

4

 

 

11

商法概论

F103014

4

64

4

 

 

12

法律文书

F102103

3

48

3

 

 

13

经济法学

F103023

3

48

3

 

 

14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F102114

4

64

4

 

 

15

国际公法

F104013

3

48

3

 

 

16

国际私法

F104023

3

48

3

 

 

17

国际经济法

F104034

4

64

4

 

 

18

学位论文  

F100014

4

64

4

 

 

合计

60

960

12

11

9

14

10

4

 

 

课程名称:法理学

课程学分:3学分

基本内容:本课程是整个法学体系中的理论学科,是对法律体系中的法律原则、法律概念、法律内容和范畴进行理论思考,探索其精神实质。它研究的不是某一法律部门或某项法律的具体规定,是法律专业的基础课程。本课程的内容对各个部门法学具有理论基础和方法论的指导意义,在培养学生的法律素质,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过程中有重要的作用,也是做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工作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

 

课程名称:宪法学

课程学分:3学分

基本内容:宪法学通过对宪法的概念、本质、原则、作用等基本理论和基本内容的分析、研究,揭示宪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内容、基本特征,以及宪法自身的发展规律及其与社会发展诸要素之间的关系。本学科的主要内容具体包含以下四个方面,即宪法学基本原理、国家制度、公民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

先修课程         

课程名称:中国法制史

课程学分:3学分

基本内容:上古法律制度史,即夏、商、西周、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中古法律制度史,即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十国、宋、辽、金、元、明、清的法律制度;近代法律制度史,即晚清、南京临时政府、北洋政府、南京国民政府、革命根据地人民民主政权的法律制度。

 

课程名称:刑法学

课程学分:6学分

基本内容:刑事立法的基本概况、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适用范围、犯罪的基本原理、犯罪的概念与犯罪构成、犯罪与犯罪阻却性事由的关系、刑罚的基本原理、刑罚的概念与刑罚体系、刑罚的具体适用、刑罚的制度与刑罚的执行。

 

课程名称:刑事诉讼法学

课程学分:4学分

基本内容: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及刑事诉讼原则制度的基本理论;刑事诉讼立案、侦查、审查起诉等追诉程序;一审、二审、再审及死刑复核程序等审判程序;特别程序:包括未成年人审判程序、附带民事诉讼审判程序等;执行程序。 

 

 课程名称:民法学

课程学分:7学分

课程简介: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民法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与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通过学习民法,使学生对民法的体系、结构及基本内容有一个理性的和全面的认识。

基本内容:民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债权、继承权。

 

课程名称:知识产权法学

课程学分:2学分

基本内容 :知识产权的特征;著作权的主体、客体、内容、权利的取得及保护期限;权利限制;邻接权;专利权的主体、客体及内容;专利的申请、审查及专利无效制度;专利权的限制;商标权的主体、内容、商标注册的申请、审查、注册商标的撤销等其他知识产权制度。

 

课程名称:民事诉讼法学

课程学分:4学分

基本内容: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法院的主管和管辖、诉讼当事人和代理人、诉讼保障制度、证据概论和规则、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强制执行程序、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以及区际司法协助。

课程名称:商法概论

课程学分:4学分

基本内容:商事主体、商事行为等基本概念;商法的调整对象;商法的基本内容和理论等;商法问题的解决程序等。 

 

课程名称:法律文书

课程学分:3学分

基本内容:包括法律文书学科概述(学科性质,特点及其任务,中国法律文书的历史及对法律文书的认知研究);法律文书概述;法律文书的语言和表述;司法机关的主要法律文书:包括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检察文书,法院刑事、民事、行政裁判文书;其他法律文书:包括监狱文书、律师实务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笔录文书;主要法律文书的样式(规定格式和内容要素)和实例评论。

 

课程名称:经济法学

课程学分:3学分

基本内容:经济法中的基本概念、基本体系和基本理论,特别是培养经济法的理念思维,为解决实际问题作理论准备。 

 

课程名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课程学分:4学分

  基本内容:行政法概述、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活动、行政主体、行政规范行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征收等各种其他行政活动、行政程序、违法行政的责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概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管辖、行政诉讼当事人、行政诉讼的证据、行政诉讼程序、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与裁判、行政诉讼的执行和行政赔偿诉讼。

 

课程名称:国际公法

课程学分:3学分

基本内容:国际法的基础理论、国际法的主要条约和习惯规则、国际法律争端解决体系、本学科最新发展动态、研究趋势及热点问题。

 

课程名称:国际私法

课程学分:3学分

基本内容:涉外民商事案件的管辖权问题、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涉外民商事案件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课程名称:国际经济法

基本内容:国际经济法导论、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运输法、国际结算制度、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国际经济争端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