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通知
教通【14152】031
关于做好2015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和2013年立项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和2013年立项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5]29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2015年立项申报工作和2013年立项项目验收工作。
1、申请2015年立项的,须提交《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表》和《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2、2013年立项项目验收的,须提交《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验收报告书》和《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汇总表》。
3、2013年校重点课程验收,须提交《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验收报告书》和《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汇总表》。
上述表格纸板(申报表和验收报告书一式三份,申报汇总表和验收汇总表一式一份)和电子版请于6月9日前提交教务处,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关于做好2015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和2013年立项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5]29号)
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立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3〕27号)
教务处
2014-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