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解教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运转情况,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将于第10周至12周展开。
一、期中教学检查的要求、内容:
1.各教学部门要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了解本部门教育教学整体情况。
2、各教学部门主管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辅导员要亲临课堂、实训场所、体育场地等教学场所进行实地检查。
3.各教学部门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应通过各种沟通形式如召开座谈会等和教师、学生进行交流,应通过各种检查形式如听课等,检查教学大纲、教学方案、教学进度的执行情况和教材的使用情况,检查学生作业的布置和批改情况等。要检查开学以来听课的落实情况及对听课反馈意见的处理情况。切实了解、掌握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的客观情况及教学设备、教学环境、教学管理等各方面的具体状况。
4、各教学部门重视本学期各种教学文件的提交和归档情况,包括教学大纲、课程方案、教学日历、听课记录表、参观讲座记录表、试卷、毕业创作/设计/论文开题以及教学成果等。本学期教学档案互查安排详见附件。
5、本次检查重点为毕业创作/设计/论文以及教学日历上传教学管理系统情况。各学院要根据教学安排落实毕业创作/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工作,对各专业(方向)的毕业创作/设计/论文实施细则、开题情况、教师指导情况、每个专业(方向)抽取学生毕业创作/设计/论文进行抽查,并提交总结报告。
6、教务处将于第12周召开毕业生座谈会,届时请各学院配合。
7、各教学部门应按照本通知教学检查的内容、要求,提出教学自查的具体措施。认真做好教学检查工作,并作出书面的期中教学检查小结,其中特别要分析教学环节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提出解决方案和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
二、检查时间
1、第10-11周(5.5-5.10日)为各教学部门期中教学自查阶段。
2、5月14日前请各学院将期中教学检查小结的纸板和电子版交教务处。各类检查的原始资料由各教学部门自行保管、归档,以备教学日常管理、教学评估检查之需。
3、教务处将在第12周对各学院的其中教学自查进行抽查,请各学院做好准备。
附件: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档案检查工作安排
教务处
2019-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