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解教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运转情况,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将于第十一周展开。
一、期中教学检查的要求、内容:
1.各教学部门要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了解本部门教育教学整体情况。
2.各教学部门主管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辅导员要亲临课堂、实训场所、体育场地等教学场所进行实地检查。
3.各教学部门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应通过各种沟通形式如召开座谈会等和教师、学生进行交流,应通过各种检查形式如听课等,检查教学大纲、教学方案、教学进度的执行情况和教材的使用情况,检查学生作业的布置和批改情况等。要检查开学以来听课的落实情况及对听课反馈意见的处理情况。切实了解、掌握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的客观情况及教学设备、教学环境、教学管理等各方面的具体状况。
4.各教学部门重视本学期各种教学文件的提交和归档情况,包括教学大纲、课程方案、教学日历、听课记录表、参观讲座记录表、试卷、毕业创作/设计/论文开题以及教学成果等。
5.本次检查重点为课程教学档案、试卷文件、教材梳理归档情况。各学院要根据教学安排对相关教学材料的归档情况进行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各教学部门应按照本通知教学检查的内容、要求,提出教学自查的具体措施。认真做好教学检查工作,并作出书面的期中教学检查小结,其中特别要分析教学环节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提出解决方案和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
二、检查时间
1.第11周(5月10日-5月14日)为各教学部门期中教学自查阶段。
2.教务处将在5月10日-14日期间对课程教学档案归档情况进行抽查,请各学院做好准备。
3.5月21日前请各学院将期中教学检查小结的纸板和电子版交教务处。各类检查的原始资料由各教学部门自行保管、归档,以备教学日常管理、教学评估检查之需。
教务处
2021-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