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老师、同学们:
为确保实训管理中心所辖区域的空间和设施设备的合理使用,维护好实践教学的正常运行,保障师生的健康与安全,根据校领导要求和安全职能部门的意见,结合教育部最新下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教科信(2024) 4号)文件精神,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千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现就6号楼三楼以下(含三楼)区域内的公共空间和实验室(工作室)的使用流程、安全注意事项等告知如下:
一、使用须知
1.实训管理中心是全校公共服务平台,在满足专业计划内教学安排同时,向校内外开放使用。
2.除学校统—安排课程教学外,其他使用需预约申请,经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3.部门、学院的培训、展示活动等,原则上应提前—周通过学校OA系统或教务系统申请;教师和
学生的课外实训、教科研项目等,原则上提前1-7天通过中心的管理平台进行预约申请。重要活动或事
项的申请需其所在部门领导或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审核。
4.申请需注明事由、时间、地点、人数、是否需要使用仪器设备(耗材)、是否需要实验指导人员等信息,以确保师生在使用实验室(工作室)过程中的安全、有效。如是培训、活动、作品展示等需附相关方案。根据活动的重要性或人数达一定规模,实训中心将同时报备相关部门审核。
5.所有使用单位或个人须遵守预约时间,并按申请事由开展相关学习和活动,不可随意变更。
6.使用中应爱护公共环境和设施,正确使用仪器设备;使用后应及时还原现场,包括且不限于关闭电源,清理垃圾,归置桌椅等,确保后续的使用。
7.对于未按上述程序或要求,影响中心正常运行的,中心可视情况作通知整改、直接清理物品、暂停预约申请等相应处置。
二、安全注意事项
1.中心所有区域内严禁私自接拉电线、电缆,严禁吸烟、动用明火,不得遮挡消防设施,堵塞消防通道。
2.中心公共区域和实验室重点区域均设置有安全监控设备,为此,任何个人、部门不得随意悬挂条幅、张贴海报等,以免遮挡。如确有需,请与中心办公室联系协调。
3.实验室(工作室)内禁止饮食,实验室内均配置有手机袋,可供放置,大件物品可放置于公共区域的储物柜。
4.所有人员首次使用实验室(工作室),使用前须通过实验室安全准入考核,使用过程中应遵守实验室(工作室)相关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不擅自动用与申请内容无关的设施设备。
5.涉及强电、大型仪器设备或危化品类的,要事先做好防护措施,熟知操作要求。
6.危化品类在使用过程中和使用后要分类按规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或丢弃。
三、其他
1.校园安全人人有责,发现安全隐患请第一时间报实验室老师、中心办公室、后保处或所在学院(部门)。
2.为避免各类信息告示的随意张贴,中心在一楼制作了磁吸公告栏,便于集中展示与管理。
3.中心公共区域正逐步添置新的储物柜,采用电子扫码方式,请大家按需使用,不长期占用,中心每学期结束后的一周内将对未清理物品按废弃物进行集中处置。
中心的良好环境需要大家的共同营造,中心的安全和使用需要大家的共同维护,感谢老师和同学们的支持和配合!
联系方式
实训楼安保室:67822745
物业公司:67822565
实训管理中心:67823017, 67823129
后勤保卫处:67828110, 678217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