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 通知公告

关于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的通知

关于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招生办公室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普通高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30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新生报到入学身份核验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0号)的工作要求,现对伟德2024年秋季新生入学资格和录取资格进行审查和复查相关工作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1、新生入学报到资格审查。新生入学报到时,核查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高考准考证、考生纸质档案与录取数据的一致性,10月18日前提交新生入学报到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1)。

2、新生入学后复查

1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新生身心状态进行复查,11月8日前提交新生入学后身心状态复查结果汇总表(附件2)。

2)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新生报名资格、录取成绩及程序、录取资格进行复查,10月18日前提交新生入学后录取资格复查结果汇总表—招生办(附件3)。

3、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所有校考专业由专业组织新生进行入学后复测所有校考专业可指定一门专业主干课作为复测科目,将学生课堂表现、结课作业等作为复测内容,11月15日前提交校考专业新生入学后复测指定科目汇总表(附件4)。

4如在新生入学报到资格审查和入学后复查过程中发现有明显存疑的学生,须提交书面材料,学校和学院将组织专门调查

5各二级学院负责填写附件(1)(2)(4),招生办负责填写附件(3),审查和复查人员签字,学院(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部门)公章,按规定的时间节点交教务处。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关乎教育公平,各环节必须有专人负责,建立“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终身追究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堵塞各种漏洞,牢牢守住教育公平正义的底线。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4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