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本科生毕业设计/创作/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本科生毕业设计/创作/论文是实现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的综合训练,是全面检验学生基础知识和技能以及实践能力的主要手段,是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和学士学位授予的重要依据,是衡量、评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核心指标。因此,加强毕业设计/创作/论文工作的管理,对于提升本科生专业综合素养,检验专业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体现学校专业整合优势,呈现教育教学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一、总则
第一条 毕业设计/创作/论文的基本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实践中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增强对所学专业的热爱,提升团队精神和个人责任感。
第二条 毕业设计/创作/论文应从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出发,体现专业性、时代性和规范性的特点,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有利于学生得到全面的训练,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
第三条 根据学校学科专业特点,兼顾不同专业具体要求,毕业设计/创作/论文的管理按照统一要求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 对本科生毕业设计/创作/论文这一重要教学环节实行学校与学院两级管理。
第五条 学校制定本办法,对毕业设计/创作/论文工作的部署、进程、检查等提出总体要求。
第六条 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制定毕业设计/创作/论文工作实施细则,有效组织开展工作,制定评价标准,落实具体措施。
三、指导教师与学生
第七条 指导教师的遴选
1.毕业设计/创作/论文的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实践经验,原则上应由校内中级以上职称、外聘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2.首次参加指导工作的指导教师,学院应安排副高级职称以上有经验的指导教师对其工作进行指导;
3.每个教师指导毕业设计/创作/论文人数应根据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合理安排。为了确保教学指导质量,原则上校内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每人指导毕业设计/创作/论文的总人数一届不宜超过8人;外聘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创作/论文的总人数一届不宜超过5人。超过规定人数的须经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书面报教务处备案。
第八条 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
1.毕业设计/创作/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毕业设计/创作/论文全面负责,帮助学生选题、开题,制订开题报告与论文大纲,制订进程安排并给予专业指导,最终完成毕业设计/创作报告或论文的答辩以及作品的展出;
2.在学生完成毕业设计/创作/论文的过程中,指导教师要及时检查学生的设计/创作/论文的进度及质量,并填写《毕业设计/创作/论指导记录表》,原则上指导每个学生总的次数不少于8次;
3.指导教师要对学生严格管理、认真指导。对毕业设计/创作/论文过程中,学生出现的缺勤次数多、设计/创作意识偏差等问题,应及时向二级学院反应情况。各二级学院应对指导教师的工作进行督查,对于不履行指导教师职责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教师,可暂停或取消其指导教师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 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在校修读三年以上,完成专业必修课程90%以上学分的修读,方可取得进入毕业设计/创作/论文环节的资格;
2.学生应严格遵守毕业设计/创作/论文指导要求,因事、因病无法参加指导的应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未按进程安排执行或有其他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指导教师有权取消其答辩资格;
3.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设计/创作/论文,不抄袭,不弄虚作假。每个学生的毕业设计/创作报告或论文须提交学校指定系统进行诚信检测,未通过诚信检测的学生取消其答辩及作品展示资格。
四、撰写及设计/创作过程
本科毕业设计/创作/论文一般要经过选题、收集资料、构思/编写论文提纲/草图、创作/撰写初稿、修改定稿、展出/答辩等几个阶段,在此过程中要求指导教师与学生按计划进行交流,逐层递进地对学生进行论文(报告)写作/创作的基础性训练,使学生掌握论文(报告)写作/作品创作的基本方法,培养其学术研究的基本素养和创新能力,提升其学习成效。
第十条 选题
1.毕业设计/创作/论文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难度适当,能够体现学生对所学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的认知和体验;
2.美术类、设计类、表演类专业可以“毕业设计/创作”结合“设计/创作报告”的形式完成,两者选题应有明确的相关性;广编类、管理类专业应以毕业论文为主要完成形式;
3.原则上每人一题,选题结果经专业主任认定、报学院审核后,提交教务处备案。选题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宜变更。如确需改变选题的,须本人提出申请,在学院规定期内由指导教师确认后,报学院核准修改。
第十一条 收集资料
丰富的资料是毕业设计/创作/论文的基础,这就要求学生在进行毕业设计/创作/论文前广泛收集与选题有关的资料,了解理论界、产业界发展趋势、研究成果,避免低水平重复,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第十二条 论文(报告)撰写及设计/创作
各学院要根据本学院专业的特点制定关于设计/创作报告或论文撰写的时间安排和各环节要求,教师要按规定时间与学生见面,对其进行指导。学生未按照计划要求撰写相关论文(报告)而直接提交作品的,不得参加毕业答辩和作品展示。
五、基本规范要求
第十三条 毕业设计/创作/论文(报告)工作基本规范要求
1.毕业创作/设计的选题倡导题材广泛性、风格多样性与独立创造性相结合,既鼓励弘扬主旋律也提倡内容多样化,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内容和深入完整的艺术语言表达;
2.毕业环节以毕业论文撰写为重点的专业,毕业论文正文原则上要求不少于6000字;毕业设计/创作与设计/创作报告相结合的专业,设计/创作报告正文原则上要求不少于3000字;
3.毕业论文内容须包含论文题目、中英文摘要(含关键词)、目录、正文、后记、参考文献、注释等;设计/创作报告的格式可参照毕业论文作简化;具体参照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本科毕业论文(报告)基本规范、封面及正文模板执行;
4.毕业创作/设计/论文(报告)必须由毕业生本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本专业教学要求完成,严禁抄袭和照搬现成作品,一经发现,取消答辩、展示资格。
六、中期检查
第十四条 中期检查内容和检查方式
1.检查内容
(1)检查专业毕业设计/创作/论文工作部署实施情况,检查教师指导落实情况;
(2)检查学生完成情况;
(3)检查与此环节相关的其他工作;
2.检查方式
(1)二级学院自查。要设立专业工作小组,由院长或教学院长担任组长,负责毕业环节工作,做好整体布属和实施推进,每年进行一次自查,并行成自查报告或工作总结;
(2)学校检查。在各二级学院完成自查并提交总结报告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对二级学院的工作进行抽检,并形成年度工作报告。
七、评阅、答辩以及成绩评定
第十五条 成绩评阅
成绩评定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要坚持标准,要着重考核学生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进行设计和理论研究的独立工作能力等,反映学生真实的学业水平。
各专业应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制定作品验收和成绩评定程序,并根据作品展示效果等,集体评定,给予成绩。
1.指导教师评阅
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毕业设计/创作/论文(报告)工作负全面责任,要认真、客观、公正地给出真实评价。
2.答辩小组评阅
答辩小组对对学生的毕业设计/创作/论文(报告)进行客观评价。
3.答辩委员会综合评定
毕业设计/创作/论文成绩由各学院毕业设计/创作/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各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4.毕业设计/创作/论文成绩按百分制计;
5.优秀毕业设计/创作/论文比例不超得过20%。如在答辩过程中发现毕业设计/创作/论文有严重问题(反动、舞弊或抄袭等),答辩委员会有权否定指导教师的意见,同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毕业设计/创作/论文评定成绩未达到学位申请条件者,可按规定向所在学院申请补答辩;补答辩未通过者,可向所在学院申请重新进入下一年级毕业设计环节,按《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本科生重新学习规定》,缴纳学费后,由所在学院予以安排,其成绩记录按《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本科生成绩记载与核实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毕业答辩
1.组织工作
(1)二级学院设毕业答辩委员会,根据专业数,可下设若干答辩小组,具体负责答辩工作。
(2)答辩小组的组长须由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及答辩小组成员须由讲师以上(或相当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3)答辩小组须实行导师回避制。
(4)每个答辩小组要有专人做答辩记录,并填写《答辩记录表》。
(5)学生答辩材料应装订成册后在答辩前三天送至答辩小组。
2.工作职责
(1)审定学生答辩资格;
(2)组织答辩工作;
(3)制定答辩工作程序和要求;
(4)审定答辩成绩和评语。
八、总结与资料归档
第十七条 毕业答辩结束后,学生须按照相关要求将毕业设计/创作/论文相关资料整理后装入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毕业设计/创作/论文资料袋,交指导教师统一送交二级学院留存备案。
第十八条 毕业设计环节是学校教学组织的重要部分,其毕业设计(创作)作品、论文(报告)原则上产权归属学校所有。涉及学生知识产权或保密协议等特殊情况,按相关要求处理。
第十九条 每届优秀毕业报告(论文)、优秀毕业设计作品,由学院遴选推荐至教务处,经组织作品收藏评选和形成汇编文集,用于学校交流学习和归档留存。
第二十条 毕业设计/创作/论文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对毕业设计/创作/论文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材料报教务处备案。
九、附则
第二十一条 各二级学院依据本管理办法结合本专业的特点和要求制定出实施细则,并报备教务处。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