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掌握教学各环节的运转情况,积极推进教学质量建设工程,本学期期中检查工作结合“评估整改方案”的工作安排,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和教学基本规范的管理。
一、期中教学检查基本内容和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学工作,切实掌握本部门教育教学整体情况。学院领导、学科带头人和专业主任等教学管理人员,到教学现场进行听看课,了解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客观情况,掌握教学设备、教学环境、教学管理等各方面的具体状况。学院外聘教学专家和教授,完成院级教学督导队伍的组建,开展教学巡查和教学研讨工作。
2、各学院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与师生进行交流,切实掌握教师和学生在教学工作中的动态和迫切需求。同时形成问题调查报告和分析材料,协同相关部门积极解决重要问题。
3、各学院对上学期和本学期的教学材料,进行检查和整改完善。材料包括专业教研活动和课程建设、课程教学大纲、教材使用情况、课程归档材料、课程试卷、听课记录表、实习教学环节材料、毕业创作/设计/论文环节材料等。依据“课程质量全面提升工程”的建设计划,完成2023年度优质课程的遴选,准备课程展材料。
4、各学院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推进,认真做好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的工作,积极面向评估来进行展开系列整改工作。特别要分析教学环节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提出解决方案和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
二、期中教学检查时间进程
1、第10-12周,各学院开展期中教学的自查工作。
2、第11-12周,教务处分组分批次到学院交流讨论。
3、期中教学检查的相关工作在12月1日前完成,请各学院整理工作小结并提报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
2023-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