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掌握教学各环节的运转情况,稳步推进教学质量建设工作,本学期期中检查工作结合合格评估校外专家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现将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1-14周(5月6日-5月31日)
二、检查方式
以各学院自检自查为主,学校组织检查组深入到各学院进行专项检查或抽查。
三、检查内容
(一)学校检查
1. 教学秩序: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训)情况,包括课堂教学秩序、教学进度执行情况、教师备课、教学效果等。
2. 人才培养方案调研:校领导牵头,教务处组织与各学院研讨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落实情况。
3. 教学工作座谈:包括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要了解教师对教学信息的反馈情况;学校组建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学生座谈会要认真听取学生对教学信息的反馈情况。
(二)学院检查
1. 人才培养方案本学期执行情况。
2. 教学计划变更情况。
3. 教学秩序情况。主要检查教师教学进度执行情况。
4. 课堂教学检查。主要通过教学巡查、听课等形式进行检查。
5. 教学材料归档情况。各学院对各项教学材料进行检查和整改完善情况,重点放在上学期和本学期的系列教学材料。
四、检查要求
各学院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与师生进行交流,切实掌握教师和学生在教学工作中的动态和迫切需求,解决突出问题和做好及时疏导工作。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对上述内容进行逐项检查,并进行总结分析,形成书面报告,重点分析教学环节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提出解决方案和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
5月31日前请各学院将期中教学检查小结的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交教务处。联系人:姚萌萌,邮箱:470617244@qq.com。
教务处
2024-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