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公共艺术专业强调社会责任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业教学致力于城市与乡村的人文、自然空间和公共场域的公共艺术研究与创作,注重产、学、研结合社会服务的一体化项目制实践教学模式;培养具备科学理性精神、掌握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良好的人文素养和审美判断能力、前瞻的国际视野以及创新思维,能够从事社会公共艺术设计、项目策划与管理、服务文化传播事业及学科教育等创意产业中的复合型应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具有对公共艺术与设计作品良好的审美判断与创作能力。
2.具备对公共艺术与设计创作项目良好的管理、策划、创意与实施能力。
3.熟练地掌握对公共艺术作品材料的设计、加工的基本方法,并且具备环保与安全意识。
4.掌握公共艺术创作所需要的文献检索、设计与环境调研、数据分析以及撰写创作/设计报告的基本技能。
5.熟练地应用相关设计、建模软件以及与时俱进的数字技术。
三、基准学制
四年
四、学科和主干课程
1.学科
学科门类:艺术学 专业门类:设计学类
2.主干课程
(1)技能工具类:平面软件设计、工程图纸绘制与识读、三维设计软件应用系列、多媒体软件应用系列。
(2)基础理论类:西方当代艺术史、公共艺术简史。
(3)造型能力类:造型基础系列、平面形态构成、材料与造型系列。
(4)创作方法类:公共艺术导入、新媒介技术系列、环境雕塑、综合色彩研究、公共艺术项目研究系列。
五、学分与学位要求
本专业学生在学期间必须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161学分方能毕业。其中通识课程48学分,主干课程类67学分,拓展课程类36学分,实习与实践类10分。经审查,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