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处)

  • 通知公告

关于松江区2019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通知

关于松江区2019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1823号)的要求,制定松江区2019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通知,具体如下:

一、发放对象

本市普通高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以下学生:

(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二)残疾毕业生;

(三)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四)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五)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

(六)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以上皆指全日制学生,不包括已确定升学、出国留学的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1)申请类别为单选,学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方便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一类。

2)“申请人签字栏”需手写签名。

3)高校签署审核意见、日期并盖公章。

2.证明材料(请注意证明开具单位)

1)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学生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学生今年或目前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提供低保证复印件的,须能证明学生或其家庭当年度正在享受低保(复印低保证封面、说明页、民政局盖章主页及当年度低保领取记录或当年度低保证审核登记记录;低保证户主非学生本人的,请提供证明学生系低保家庭成员的证明材料)。

2)残疾人毕业生:须提供学生本人的残疾证复印件。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合同首页、甲方乙方、贷款期限、签名页需清楚完整;中国银行贷款的学生,请复印合同和包括上述关键信息的合同附件。

4)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

6)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清晰、完整复印)。

4.学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清晰、完整复印):必须是学生本人姓名开户的在上海本地银行办理的借记卡。(银行开户姓名与学生身份证名字必须一致;若卡号实在复印不清,请在空白处手写银行卡开户行和卡号并签名确认)。

5.求职补贴名单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

1)开户银行需写到支行,如:农业银行昌里路支行。

2)学生信息准确(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开户行和卡号)。

3)汇总表需盖学校公章(如汇总表有多页,每页都要盖章)。

4)请同步将补贴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通过电子邮件上报。

6.学校公示证明:证明申请的学生已经全部经过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证明格式不限。

三、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每人限领一次。

四、申请流程

1.初审及公示

学校为初审机构,对学生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初审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校承担初审及公示责任。

2.审核

通过初审并公示后,学校将相关材料交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科审核,审核不通过的材料一次性集中退回,被退回的材料如需补充或替换,学校可在三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

3.发放

审核通过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名单报区财政局,经区财政局核定后,于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支付到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4.后续

补贴发放过程中如出现提交的银行卡号错误、学生姓名错误等而产生退票情况,学校接到通知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相关材料。

五、申请时间

受理日期:2019422-55日。

各学院将材料按照指定要求整理好于56日周一中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3147961096@qq.com.

附件: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