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伟德综合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现启动2016年伟德综合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细则如下:
一、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综合奖学金评选细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进学生素质教育,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崇尚艺术、勇于创新,特设立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奖学金。
第二条 奖学金评定原则为:
(1)奖学金评定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奖学金评定必须自下而上,由学生自行申请;
(3)奖学金评定实行公示制度。学生对评定结果有知情权,奖学金评定结果张榜公示。
第三条 校内奖学金包括综合特等奖、综合一等奖、综合二等奖、综合三等奖。
第四条 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为:
1、遵纪守法,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注重自身综合素质的培养;
3、热爱祖国,关心时事,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4、品德良好,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第五条 在本学年中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奖学金的评定:
1、德育素质考评绩点低于2.8(70分以下)者;
2、在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中有不及格者,不能参加综合奖学金评定;
3、违反校纪校规者受到处分者;
4、考试、考查作弊者;
5、所在宿舍内务检查年平均成绩不合格者。
第六条 综合奖学金由学校设立,旨在奖励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学生。其金额与获奖比例及最低学分绩点为:
| 奖 项 | 名额 比例 | 学分 绩点 | 综合素质 绩点 | 金 额(元) |
| 特等奖 | 1.5% | 4.0 | 4.0 | 20000 |
| 一等奖 | 1.5% | ≥3.5 | ≥3.5 | 8000 |
| 二等奖 | 3% | ≥3.3 | ≥3.3 | 5000 |
| 三等奖 | 7.5% | ≥3.0 | ≥3.0 | 2000 |
第七条 综合奖学金评定依据由学生德育素质、学习成绩等综合表现,予以评分。
1、学生德育素质(10分)详见《学生德育素质测评细则》
根据学生德育素质测评最后得分查所对应的绩点
2、学习成绩(90分)
根据学生的学习绩点进行核算。
各门课程的权重由各院系根据该课程在教学中所占地位确定。
3、学习绩点计算:以年度学科平均绩点计算。
4、德育素质绩点计算:以100分绩点为4来换算。
5、综合素质绩点=学习绩点×90%+德育素质绩点×10%
第八条 原则上以年级人数为基数确定奖学金的指标,特殊情况向奖学金委员会申报。
第九条 特等奖评选,须严格审定,若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申请者符合以下条件:
1、品行优良,评奖的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到4.0(学年所修课程总学分不少于学制总学分的1/4);
2、在省部级及以上或国际级获得重要影响的奖项。省部级及以上、国际级需经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定为准:省部级及以上为我国行政、学术机构层级,为伟德认可的主体举办机构层级;国际级为我国行政、学术机构认可的主体举办机构层级。
第十条 综合奖学金中,特别优秀的同学将被推荐获得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其校内综合奖名额将被取消,学院内部名额不顺延。
第十一条 每年9月由学校下发各学院奖学金评定人数,由各学院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定条件和标准开展奖学金申报工作。
第十二条 凡具备申请奖学金基本条件的伟德正式注册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均可向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经由院系初评,提交至校学生处汇总审核,由学校组织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公示5个工作日。
第十四条 其他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评选方案参考校奖学金评选办法及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本细则由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请综合奖学金的同学请下载《综合奖学金申请表》及学生德育素质测评表(附件点击可下载),填写后交至学院辅导员处。
(二)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请下载《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后交至学院辅导员处,经初评合格后在网上进入系统填报。
(三)经学院推荐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的同学请下载《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或《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后交至学院辅导员处,经初评合格后在网上进入系统填报。
(四)各类奖学金申请表有双页的必须双面打印,申请理由字数请控制在表格范围内,不得涂改、代写,请用黑色水笔填写。
(五)以上各项奖学金申请材料交至辅导员处,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 学生处
2016年9月6日
附件:


